跟丈夫离婚后可以分割公婆的财产吗?

2024-11-17 17:18:2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属于公婆的财产和公司,在产权上和您、跟丈夫没有关系,在法律上没有要求分割的权,在法院上得不到支持

但是如果能和对方协商,达成协议的,也是可以的,最要看感情和利益关系,或者过错是否在对方身上,可以要求青春和感情补偿

如果公司您丈夫有股份的,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但是仅支持婚后增值部分。

回答2:

按照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不能互相继承遗产的。公公婆婆在世的财产更不能分割。
你公公“刚刚因事故去世”,如果你公公生前没有立遗嘱指定遗产给谁继承,那么你丈夫和其兄弟姐妹,以及你婆婆就继承了他的遗产,你丈夫继承的这办法遗产属于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对这部分进行平分。

回答3:

公共婆婆健在的话,不可以,如果都过事了,可以的,因为当公公婆婆过世的时候很可能并没有指定特意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或是媳妇吧,所以女方完全有理由要求男方分割,并有理由全部得到。因为完全可以说:公婆在是世的时候,自己对他们非常好,等他们过世的时候,财产都留给自己,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回答4:

十分肯定的说 不可以在分割公婆的财产!
因为离婚后和对方的父母已经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打个比方就是随便街上一个人出车祸死掉了,留下10000块钱,你能去分他的财产么?
公公因事故去世,如果公公生前没有遗嘱并且公公有财产,那么相应的丈夫的财产必定会增加,因为可以继承公公的财产,要是还有婆婆的话继承的份额不是全部财产!

回答5:

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果已经指定是给儿子一个人,那就是婚内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在离婚后,公婆去世,那就更谈不上分割公婆的财产了。因为都没有什么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