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通常是客观的,而社会科学是有不同立场的
自然科学含括了许多领域的研究,自然科学通常试著解释世界是依照自然程序而运作,而非经由神性的方式。自然科学一词也是用来定位“科学”是遵守科学方法的一个学科。自然科学 (natural science )研究无机自然界和包括人的生物属性在内的有机自然界的各门科学的总称。认识的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即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属性及运动形式。认识的任务在于揭示自然界发生的现象和过程的实质,进而把握这些现象和过程的规律性,以便控制它们,并预见新的现象和过程,为在社会实践中合理而有目的地利用自然界的规律开辟各种可能的途径。
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任务是研究与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社会科学所涵盖的学科: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新闻学等。
社会科学的各种学说一般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的范畴.在有阶级存在的社会中它们一般具有阶级性质.
在现代科学的发展进程中,新科技革命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手段,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趋势日益加强。
一、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传统的观点认为,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客观规律,各自有着完全相反的逻辑方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可以作为这两种不同规律的形象描述。然而,人类本身是从自然物质进化而来,伴随并制约人类运动与变化的社会规律必然是从自然规律进化而来,两者肯定存在着某种逻辑联系和内在一致性。弄清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揭示社会科学的总体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有利于在社会科学领域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及时纠正形而上学的理论错误,彻底清算唯心主义的思想残存,使社会科学得以健康而迅速的发展。事实上,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如果把两者割裂开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神秘化,从而犯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的错误;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简单化或形而上学化,从而犯机械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
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1)社会规律的本原是自然规律,任何一种社会规律都可辩证地还原为某几种自然规律,都可在自然规律中发现它的原形。人类是自然界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的本原是自然界的物质,社会规律必定来源于自然规律,任何社会规律必定可还原为若干个基本的物理规律与化学规律等。
(2)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但社会规律决不是多种自然规律的简单叠加和机械混合,而是按照一定的时空顺序、逻辑结构、作用方式进行有机地配合,以产生某种相干效应,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客观规律。例如,生物的新陈代谢规律就综合体现了多种物理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具体内容。
(3)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物理学认为物质世界将会朝着越来越无序化的方向发展,而社会科学认为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将会朝着越来越有序化的方向发展。这两种观点在表面形式上看起来是完全对立的,然而这两者可以在整体效应上实现统一。由于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在其有序化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把更大的无序化留给环境,如果把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及其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看,它仍然是朝着不断增长的无序化方向发展,这并不违背物理学定律,在整体效应上恰恰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
(4)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例如,一个社会系统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其有序化规模,总是不断发展有序度较高的社会事物,不断缩小有序度较低的社会事物,这就是“优胜劣汰”规律。在生物界中,这一规律通常是通过相当残酷、相当直接和相当简单的“弱肉强食”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人类社会则通常是通过相当文明、相当间接和相对复杂的“竞争”、“竞赛”形式体现出来,但不管怎样,这两者在其客观内容上都是“优胜劣汰”规律的具体体现。社会规律的逻辑层次越高,它所体现出的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就越间接、越复杂、越抽象,在表面形式上就越远离自然规律。
(5)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系统,由众多随机变量构成,人的思维和行为就必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或偶然性,但这并不等于说,人的思维和行为是完全随意的和不可捉摸的。事实上,人的思维和行为受着更为复杂的社会规律的制约,在人的思维和行为后面隐藏着某种规律性或必然性的东西,只是通过许多复杂的具有很大偶然性的事物间接地反映出来,因而很难被人们发现。显然,系统越复杂,其运动与变化的偶然性就越大,它所遵循的必然性就越深奥、越复杂,越不容易为人们所认识。例如,有机物的运动要比无机物的运动具有更大的偶然性,多细胞生物的行为要比单细胞生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人的行为要比一般动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
(6)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一般物质的运动与变化,无论是时空轨迹还是运动方式,都是相对确定的。例如,在确定了外力的大小和方向及物体质点的质量时,该物体质点的运动轨迹就已经完全确定。然而,高等生物的运动与变化却是相对模糊的。例如,在确定了工作任务和价值目标后,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非常大的模糊性,但并不是完全无规律的,在这种模糊性后面存在着某种确定性的东西,并在整体上规定和制约着模糊性的变化范围和发展方向。
(7)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人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差异在于人类具有非常巨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不过,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是完全随意和无约束的,而是以遵循和服从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在本质上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恰恰相反,是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在更高意义的体现。人类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时,必须服从和遵循自然规律,而不能随意地违背自然规律,更不能更改自然规律,他只能灵活地运用自然规律。
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所以存在以上区别,是因为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多复杂且能够产生相干效应的变量;两者之所以存在以上联系,是因为两者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显然,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不可逾越的鸿沟。总之,社会事物是自然物质的复杂存在方式;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社会规律不是对自然规律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对自然规律在更高层次上的论证。
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
在了解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后,就不难发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与区别。
(1)由于所有社会规律的本原都是自然规律,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以把其假设前提建立在自然科学基本公理的基础之上,以完全消除可能存在争议的主观假设。
(2)由于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综合地采用各种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
(3)由于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则社会科学在整体上可以看作是自然科学的特殊组成部分,且其最终归宿是自然科学化。
(4)由于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则社会科学要比一般的自然科学具有更大的抽象性,并遵循更为复杂的逻辑法则。当科学技术和人的思维能力处在较低水平时,人们不能正确反映具有较高抽象性的社会规律,既不能把社会规律的研究建立在基本公理基础之上,也不能进行较为复杂的逻辑推理,为此人们不得不做一些大胆的主观假设和主观判断,以消除大量不确定变量,简化社会科学的研究程序,这就决定了传统的社会科学具有较多的主观假设前提和较少的基本公理。
(5)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即社会规律往往需要通过很多偶然的而又不可逆转的社会事件才能体现出来,社会科学所阐述的各种社会规律往往不容易得到实证,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思辩性而较弱的实证性。
(6)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即各种社会规律由于变量太多、太复杂往往不容易清楚而准确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通常只能进行不精确的定性分析。其结果是,根据相同的社会事件,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观察角度,总结出若干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规律,形成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科学理论,而且彼此都没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或驳倒他人的观点,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高的模糊性、多样性和矛盾性,具有较低的精确性、单一性、同一性。
(7)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即人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选择环境、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在一定程度可以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或利益关系灵活地选择和运用社会规律,并进行一些主观假设与模糊判断,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意志性、情感倾向性和阶级性,具有较少的客观性、理性和公正性。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在本质上取决于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社会科学越是远离物质领域而趋近精神领域,其包含的自然科学内容就越隐蔽。
三、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的具体途径
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并不是指社会科学个别地或部分地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而是指社会科学必须完全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为假设前提,所有推理论证与运算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逻辑程序,所得结论必须经得起严格的实践或实验的检验。
要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可分两步来完成:
(一)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
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就是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作为假设前提,把人类社会的价值运动还原为一般的物理化学运动,并采用自然科学方法对各种价值现象进行客观和精确的分析。
为此必须首先进行四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改造现有的耗散结构理论,使之能够顺利推广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二是,把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过程看作是有序化的增长过程,并把其活动分解为三种基本的有序化类型;三是,把有序化增长的基本元素“负熵”与利益增长的基本元素“价值”联系起来,并用负熵的基本内涵来定义价值,用“负熵”的度量方法和度量单位来度量价值;四是,把衡量耗散结构有序化程度的“有序度”与衡量人类主体利益增长能力的“本质力量”联系起来,并用有序度的基本内涵来定义本质力量,用有序度的度量方法来度量本质力量。
(二)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
在价值理论实现了自然科学化以后,如果进一步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那么,就能够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
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虽然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但都有一个本质的内容或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为了追求价值或利益;人们之间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这表明,所有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所有形式的社会规律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规律。建立社会规律与价值运动规律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的具体途径是:推导出价值运动的一般规律(即广义价值规律),并把它推广应用到所有社会科学领域。
四、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
目前,许多社会科学问题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完善性,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事物,而不是因为自然科学本身的局限性,只要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任何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均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科学没有找到一个适当的突破口来打通与自然科学的联系通道,或者没有架起一座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而不是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只要架起了这样的理论桥梁,完全可以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
传统的价值理论不能充当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一方面因为它与社会科学的联系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不同社会科学所遵循或隐含的价值理论往往不一致,有时彼此存在巨大的矛盾;每一种价值理论都只能从某一个狭隘的角度来阐述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没有与众多的社会规律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它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也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基本概念没有与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联系起来,假设前提没有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基础之上,理论论证没有严格遵循自然科学的逻辑法则,价值的度量方法与度量单位不一致,研究过程很少使用数学方法。
由此可见,只有建立起一个既与自然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又与社会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的全新的、统一的、自然科学化的价值理论体系,才能真正构筑起一座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
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们携起手来!彻底改造现有的价值理论,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使社会科学真正成为自然科学中的一部分,真正与自然科学完全融为一体!这不仅是价值理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哲学曾是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的发源地,社会科学要用到自然科学的数理统计 物质组织原则
感觉着相反.
自然科学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自然科学是一种直线性的理论,而社会科学是一种辩证性的或者说是主观/主动性的理论.
而这种主动性是超越被动和客观的水平和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