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应该怎样执行

2024-12-18 1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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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法律上规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不能强制执行的特殊情况:其中第六条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所以你这个很好解决,根据经验你起诉后不会到强制执行一般就会还钱。 即使执行的话,你只要给他租个房子就可以了,房租从他房产拍卖款中出。

回答3:

看你有没有办理抵押的时候做强制执行公证,假如做了就可以直接执行

回答4:

可以!
因为他可以住便宜的例如10万的房子,但你要让法院认可,否则法院认为这是生活必须品而不给执行.至于怎么认可,原因很多啊!

回答5:

可以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