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请求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支付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维权。如果有争议则再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上诉法院。
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