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认为交警的处罚不合理就可以向交警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交通违章申诉的流程电子眼违章的复议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提供不是你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无论车里有没有人都禁止停车。那么在这种路段一般都是有电子警察或者摄像头的,不管车子里面有没有人,一旦违法停车直接被拍下来了。而且人家不休息的,全天24小时监控的。
只要这个车子你停到静止了,有车子边上靠着了,系统都会自动对我们的车子进行锁定、拍照,然后牌照他都会电子给你读出来的,就直接登录系统,收到短信罚单了。
人在车上,被附近的电子警察拍到说违章停车,应该去交通局申诉,说明当时情况。
认为交警的处罚不合理就可以向交警部门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有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免费咨询。
首先违章停车的定义是说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但没有说车里有人就可以停了吧。
所以不涉及申诉问题了,首先你已经违法了《交通法》,之所以你觉得有人就可以停,其实那是人性化的问题,交警一来,你说我马上走,交警就算了,其实严格的说,是必须做出处罚的。
交警(Traffic Police),全称交通警察,属于警察的一个警种,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不管人有没有在车上,只要监控拍到违规停车了,就是已经触犯了交通法了,所以怎么申诉都赢不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主要是指停车场、停车泊位等主管部门施划的停车地点。 无禁止标志仅可上落客 无任何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可以临时停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临时停车”作了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应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有禁止停车标志的路段不准停车。需要注意的是,禁止停车标志有三类。 第一类是禁止临时停车和长时间停车标志,为红色圆圈内画有红色交叉,不但不可以长时间停车,也不允许临时停车。
这类标志又有两种,一种红色圆圈下带有“全路段”字样,指示全路段禁停。另一类无“全路段”字样,指本路段禁停。
第二类是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为红色圆圈内单斜杠,有这类标志的路段可以临时停车,但不能长时间停车。 第三类是道路上禁止停车的禁停标志,例如道路上画有密集的“黄方格”是禁止停车的。此外,人行横道(斑马线)和没有停车标志的人行道也是禁止停车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申诉赢不了,人在车上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停车是成立的。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
您好 提问者,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首先违章停车的定义是说不该停车的地方停车,但没有说车里有人就可以停了吧,呵呵。那出租车,只要有司机的车不是想停哪停哪了??
所以不涉及申诉问题了,首先你已经违法了《交通法》,之所以你觉得有人就可以停,其实那是人性化的问题,交警一来,你说我马上走,交警就算了,其实严格的说,是必须做出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