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和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和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注意事项:
有山川之碑,城池之碑,宫室之碑,桥道之碑,坛井之碑,家庙之碑,风土之碑,灾祥之碑,功德之碑,墓道之碑,寺观之碑,托物之碑等。
前人实行,后人效法,中国的名胜古迹,竟形成独特的“碑石林立”的民族特色。因此,碑文竟成了使用范围极广的实用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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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现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写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时间。也有在墓碑后刻有“福荫子孙”、“恩泽后代”等词句,在墓盖上刻写“怀念”、“哀思”之类的简短词句。在名人墓碑上则有墓主人的生平简介。
1、抬头: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和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墓碑落款人名按照子、媳、女、婿、孙子女(包括配偶)、外孙子女(包括配偶)、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排列。
墓碑落款人包括子女、亲友、团体,都应写在碑的虎边,即右边。其子女应全部写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边加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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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的碑文讲究:
为祖父母立碑,要称之为祖考(妣),不能称为祖父和祖母。除此之外,墓碑正文格式还讲究名讳问题,后辈给前辈立碑一定要在前辈的名字中间加一个“讳”字,这个讳可以写的稍微小一些,也可以在正文的侧方写,或者是合葬碑的中间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