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夫妻双方只要自愿,完全可以在任何时候分割婚后财产,但这个分割只约束夫妻双方,对不知晓的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不行的,毕竟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已经过了有效的诉讼期了,而且当时有哪些财产也不得而知了,根本没有办法再去分配。
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以后也是可以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只要双方愿意,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强行分割的话,法律上似乎不能支持。因为普通的民事,超过三年,法院基本上就不处理了。
不可以了,三十年了都才想起来分割怎么分割,三十年增减减少的财产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