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监狱怎么处理

2024-12-12 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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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犯罪了,同样也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该判刑坐牢的就依法判刑。在实践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犯罪判刑后,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住所地服刑,由其亲友照看其日常生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回答2: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尽管没有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管理规定,但相关条文规定了尊重罪犯人格,实行分类教育,并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
  《监狱法》第七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
  第六十一条 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七十条 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