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工伤治疗期间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组织鉴定的。因公司没给员工入工伤保险因而不能经劳动局进行工伤鉴定,司法鉴定也一样具有权威性,其鉴定结果与劳动局的差不多。
误工费和陪护费,还有伙食补助费与公司协商来定(我是辽宁的,与湖南两地政策会有不同)。正常的误工费:1350*12=16200元;陪护费按病志上记载的护理等级*相应天数走(Ⅲ级以上都有护理费),每级护理费按本地政策规定(钱数估计5000元上下)。从你帖子的表述看,你还想在该公司工作,则公司应支付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50*8(9级)+1350*10(8级)=24300元,后续取内固定费用3.5万元可以现在要,到取时要也行。
1、司法鉴定不等于工伤等级,12个月X1350月/元,护理费根据你当地的标准来X180天。
2、最好找个当地律师帮你算下。他会跟你说的很明白的。
3、over
买了工伤保险,他们要赔我9万多块钱。
1、工伤鉴定的等级和司法鉴定的等级不太一致:如果只有司法鉴定,没有工伤认定和劳动部门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法要求工伤赔偿;
司法鉴定的结论只能用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时用。
2、如果想得到工伤待遇的赔偿:老板不给申报工伤的,你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索赔:老板已经为你交了工伤险的,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没有交工伤险的,向老板索赔。
3、能赔偿多少钱好办,根据《工伤保险
条例》自己计算或找当地律师计算都可以,但如果想要求工伤赔偿,目前最关键的应是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