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一直不让女方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将近一年,男方多次不允许女方探望孩子,我该怎么办?
2024-11-23 18:40:5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该问题属于探视方式的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2: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探望孩子,你可以到法院去启诉,都是双方的,都有探视和扶养权利,一定会支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