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矿砂、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散装货物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有时存在一定困难,为了避免因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通常是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 它一般包括机动幅度的选择权以及计价方法。
散货怕装货时有超出或减少;集装箱怕出现由于集装箱计算问题,出现装箱短装,导致信用证议付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