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
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是串通好了!仲裁的流程是
1、双方调解三次,老师会通知单位约定调解时间,并把时间告知你,给你们三次调解机会(一般是一周调解一次),三次调解无果(含单方不参与调解),则应该有一方决定提出仲裁申请/隐忍/纠纷双方私下协商……(老师说让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就是委婉的告知你调解无果,你可以选择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2、仲裁类似打官司,有法律文书的提请(专业文书)和诉讼要求(比如仲裁中途不能加条款等等)的,所以找专业律师咨询好了以后,你再决定是自己写仲裁申请还是找律师帮你写比较好!(你的仲裁申请法律条文不对、提供证据不足,是很容易把事情搞砸)
3、帮你申请仲裁的律师开始给你说的很有把握,是听了你的说法,觉得你很有理由!但是去和劳动部门的老师见了一下,又告诉你不好仲裁,理由有两个,第一是从劳动部门的老师那得知单位的理由,发现你的证据不足/证据被毁/单位已经弥补了漏洞,造成你的理由不足;第二就是吓你,告诉你不好仲裁,让你害怕得不到赔偿,而请他们帮你“胜诉”!!
4、建议你先说说你的诉求申请,和已有的证据,我可以帮你看看你的证据够不够!
可以自己提交仲裁,如果证据确凿,仲裁要求明确其合规,就自己申请。
可以自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据充分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以免因为证据不足败诉。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先去咨询律师,毕竟律师更专业,咨询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觉得是否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