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很多工厂都是压一个月的工资,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下个月走人工资都会一起发。,,,找几个熟的人去跟你老板协商吧,还有一个有劳有得,而且入职时你老板也没有说这个规定,,,实在不行再去劳动局,申请劳动法仲裁,流程怎么走去劳动局窗口问,她会指导你的,就是比较麻烦,劳动局周六日没有上报。
只要你提出辞职申请,不管用工方是否同意,一个月都可以走人。但前提是你的提出有没有书面?有没证明已经提出一个月?
没什么不认的,难道你还有什么在公司手里,啥也没的吧。就是说提前一月说,这时间也够长了。所以对于你啥心理负担也没。
结论就是直接走好了,不要看那一点点利放不下,损失就损失了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