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加班又没加班工资,而且我又做了几年,该企业无缘无故把我辞退了…我可以维权吗?

2025-01-05 08:39: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照规定用工超过一年是应该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去要求公司和你签订合同,如果公司确定不和你签订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他进行赔偿,如果这些都不可以,那首先你要去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庭进行调解实在不行,在仲裁之后才能够上诉。

回答2: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则应该按双倍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回答3:

当然可以,去找个律师帮你打这种官司。

回答4:

建议不管是投诉还是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之前,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和固定好,否则即便是行政主管单位或是法院明白和理解你的说法,也很难支持你的想法。

回答5:

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的情形下,应当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的违法之处有: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加班费,并要求其给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