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男方不想带孩子,还不想给生活费,还来纠缠我怎么办?

2024-11-30 10:23: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后生的孩子都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抚养义务,不管你是否离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应支付带孩子的另一方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于抚养孩子到成年(一般到十八岁),如果任何一方不带孩子又不支付生活费都是违法的。因此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回答2:

你已经离婚了 通过法律孩子判给了谁抚养 如果判给你抚养 男方应该交抚养费 他不交是不对的 应该找法院讨个说法 他还经常来纠缠你 那就更不对了 一定要通过法律 找法院来解决 他闹大了要受法律制裁的 清真罚款拘留 重在要负刑事责任 所以你该找律师找律师 该找法院找法院 把孩子带好 关爱下一代 过好你正常的生活 干好你的工作 再见

回答3:

这简直就是一个无赖嘛,凭你一个女人可能很难搞赢他,建议你搬家,不要让他知道你的住址,反正你也指望不上他给生活费,孩子有没有这种爹也无所谓了。

回答4:

其实现在的生活,要求那么高,养一个孩子完全是可以的,既然这种渣男不想带孩子,你为什么还要给他,还不如自己活得潇洒,自己养孩子。

回答5:

走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