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办档案首先考虑建档开始的细节,个人补办档案需先从中学开始办证明(补办个人资料和手续,如入团手续、评语、成绩单、中高考相关资料等);2.再到大学补办上大学期间的学籍、各科目考试成绩等资料;3.到现就职单位补齐必要的录用手续等。如果考虑换工作或者已经更换工作,当事人还需到曾就职单位,把在各单位工作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补全。
学生的档案包括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团员要有入团申请书,党员要有入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当事人为大学毕业生,则其档案中还应有初高中学籍档案材料(中考、高考的成绩单、入学证明、毕业成绩、毕业证明、德育考核等内容),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如找到单位供职,并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先去教委办报到证,在单位供职者还需向单位申请开履历证明信(包括身份信息、参加工作时间、转正定级时间等)。
据了解,一些资历丰富的人丢失档案后,补办程序相当复杂,如档案丢失,当事人需辗转于曾学习和工作的各个单位补办相关资料,不仅耗时耗力,还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如当事人所在单位弄丢了员工档案,则该单位应负责将员工档案补齐。
您好,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未曾粘贴复制,纯个人手工整理的答案。
重新补办的档案可以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身份、材料、转递手续及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多为体制内或事业编公务员等所需要的材料,流动人员则不需要),这四部分所需材料或手续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但是如果想要档案进京,档案内资料最好补齐全,下面我们就以进京的档案为例。
1、每个人的档案一般从高中建起,高中的资料应该有学籍卡、高中毕业登记证;大学应有入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成绩单以及其他资料,如学士学位授予证明、入党入团资料、体检报告、各种奖励证明等(大学期间资料入学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成绩单不可缺少,为档案中必备资料;高中可以没有学籍卡但必须有毕业登记证),以上资料补办齐全后你的学生档案就已经满足要求了。
2、报到证也是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补办报到证如果在毕业两年以内,可以去毕业学校所在的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改派或补办报到证,如果超过两年则需要单位出具报到证遗失证明,毕业学校开具介绍信去毕业学校所在省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注:报到证丢失补办是在你已经完成报到程序,到相关单位报道以后在后期的档案流通过程中丢失可以补办;如果你未去相关单位报到并已超过两年择业期则无法补办,具体还需看毕业学校所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相关政策)
3、转正定级表是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工作满一年后(研究生、硕士3-6个月)单位出具的干部身份转正的证明,2016年后全国应届毕业生已取消转正定级,北京地区该政策放宽到2011年,也就是说如果你是2016年以后毕业档案内则不需要转正定级表,北京户口的毕业生可以提前到2011年。(注:体制内、事业编、公务员等工作未取消转正定级表,)如不能补办转正定级表,可以补办取消转正定级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及人才中心公章。(如果毕业时间过早,出具的取消转正定级说明的作用则越小,但是有总比没有强)
4、如不能补办报到证及转正定级手续,你的干部身份会丢失,档案中有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干部身份丢失后可以以工人身份激活档案。工人身份激活需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招工或灵活就业手续。(优先选择招工手续次之选择灵活就业,但现在全国部分地区已经取消招工及灵活就业手续)如果您想重新获得干部身份可以继续深造学习,大专升本科,本科考研以此类推,毕业后学校会发报到证,有了报到证就相当于有了干部身份。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其实并无太大区别,如你是在体制内、事业编、公务员等岗位工作必须为干部身份。
5、档案的转递手续其实是档案流通的记录,档案转递流通过程中不能出现断档,档案在一个机构或单位流通到下一个机构或单位必须有转递手续,否则档案无法流通。如你是在体制内、事业编、公务员你还需要补办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体制外流动人员只需补办档案转递通知单即可。
6、补充材料多为体制内、事业编公务员等人员档案中不可缺少的资料,如离职批复文件,年度考核表、调资调级表、进京批件等,如不是体制内、事业编公务员等工作身份则不需要该项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补办齐全后即可激活流通档案。
重新收集所有档案原件,如果找不到就到原形成档案的单位找,能按原来一模一样重新制作的话,就重新制作,没能制作就用复印件,填写复印时间,原件存放地点,并加盖存放原件的单位公章。然后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你再想什么办法整理什么资料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人事档案需要收集的材料有几类?
第—类:履历材料 干部、后备干部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第二类:自传材料 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其他由本人写的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个人鉴定;干部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毕业、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小编提醒您:如果可能的话,你回老家问问,能不能重新办理“毕业生干部身份报到手续”,就是重新办理“报到证”然后,补建档案,再用档案和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或者教委重新办理报到手续。
360问答
个人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andu1212 LV12
2013-07-02
满意答案
tb284088
LV12
2013-07-03
去人事局可以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一般情况档案是不可能丢失的,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可能一时找不到。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因为倒闭都会对档案管理问题作出安排的
去人事局可以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