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碰到这种情况了。看你和她的关系了。如果你还想和她复婚,她还没有对你绝情,看孩子也正常,给是可以的。如果不想给,问题也不大。这个是自己的私事,比较复杂。自己权衡。只能说不给也不会怎么样,法院不会管这种
你如果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干嘛要拒绝呢?如果你的生活有点困难,那就不好说,因为孩子是你们共同的,尽管离了婚,孩子还是你们的孩子长大了也会一样的爱你们的,别人是代替不了了的,当然,你也有权利不给,本来,在判定的义务尽完了之后,你给他的是情分,不给他的是本分,不给也不犯法,既然选择离婚的法律也判了,那就只有自己承担那个后果。
你已经出了2000元钱抚养费,如果你手头宽松可以给零花钱,如果手头紧也可以不给零花钱。请巜釆纳》。
应该可以,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