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研发有2个阶段,一是研究阶段,二是开发阶段。旧准则是将研发费用一律费用化,不管是否处在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新准则则是将研究阶段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话要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予以资本化:(1)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发费用应该资本化得再发生时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再无形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一次性转入“无形资产”可木;费用化的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再期末将其转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