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没什么用。
第一,“两人在一起时欠下的债务”概念界定模糊,没有办法在具体的账单里清楚分开。比如:买电脑是不是为了两个人在一起,看电影是不是为了在一起等等。这就是一笔糊涂账,根本说不明白。除非,你们在一块的时候每一笔支出都记录好金额、用途,然后两人都签字确认。要是这样的话,这恋爱也不用谈了。
第二,1000元借款由本人承担这部分,还是有点用的。我不知道打码的部分写的啥,如果是出借人姓名,那么这笔借款就比较清楚了,以后要是有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第三,时间效力,以结婚日期为结束,也还是可以的。结婚日期如果写明是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就更完美了。
以上就是全部。
PS:话说搞个对象还算这么清楚,累不累啊。
这是协议,三人以上法律才生效。
木有吧
不合法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