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与挂靠人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房屋登记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市房屋登中心也就是指国土局,深圳有好多分局都可以出具证明,带上身份证填张表就可以现场办理)
3、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成员声明》;(你和户主都必须一同到派出所办理)
4、随同挂靠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果你的小孩和你一起调过来,你小孩跟你一起落亲戚朋友家时,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
5、挂靠家庭户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抵押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注意:虚假地址不予办理。
具体如下:
1、简介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谈启,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管理制度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拿谨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3、户口管理的意义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讲完全褪去含敏如,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外地子女投靠父母“非农投靠非农”
一、受理条件:
外地人口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其生18周岁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继父母)的。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市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投靠人父母的《结婚证》,如被投靠人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以及《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情况证明;
6、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7、投靠人的《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8、住房证明(是指属于被投靠人本人春姿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本市子女投靠父母“农业投靠非农”
一、受理条件:
本市人口子女投靠父母“农转非”以及由两区三县、铁城到其他13区投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但必须未婚。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毁森禅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纤尘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投靠人父母的《结婚证》,如被投靠人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以及《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所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情况证明;
6、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7、投靠人的《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或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8、住房证明(是指属于被投靠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
9、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亲属落户—子女投靠
外地子女投靠父母“农业投靠农业”
一、受理条件:
外地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其生18周岁以下的子女要求投父母(包括继父母)的。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分局审批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有关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投靠人父母的《结婚证》,如被投靠人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以及《死亡证明书》;
5、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情况证明;
6、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7、投靠人的《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或征收社会抚养费原始依据;
8、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
挂靠所需手续滑拍:
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让搜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信滑羡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