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后,在职职工能得到哪些补偿?

2025-01-21 05: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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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政策。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国有破产企业符合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条件的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破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上一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发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