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行政划分与内地不同,没有县、镇、村,香港以区划分。
行政区划
香港岛:中西区、湾仔区、东区、南区;
九龙半岛:油尖旺区、深水埗区、九龙城区、黄大仙区、观塘区;
新界:北区、大埔区、沙田区、西贡区、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葵青区、离岛区。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在距今约12.9万年以前,岭南境地就已经出现了早期古人(马坝人)。先秦时期,岭南(包括香港)为百越之地。
公元前214年,秦王嬴秦军基本上占领岭南。随即,秦始皇将所夺取的岭南地区,设“桂林、象、南海”3个郡。把香港一带纳入其领土,属番禺县管辖。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
隋朝又废东莞郡,将辖地并入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也改为隶属南海郡,香港则仍归宝安县管理。
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
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迁至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的发展。中国元朝时属江西行省,元朝时,在香港西南的屯门,在广州的外港的屯门又设巡检司。
明朝万历年间从东莞县划出部分地方成立新安县,为后来的香港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的行政划分与内地不同,香港以区划分。
香港岛:中西区、湾仔区、东区、南区
九龙半岛:油尖旺区、深水埗区、九龙城区、黄大仙区、观塘区
新界:北区、大埔区、沙田区、西贡区、荃湾区、屯门区、元朗区、葵青区、离岛区
香港不分县,只有区,一共十八个区,其中新界区下面有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