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告诉你怎么办。首先你要明白,我们所处的毕竟是个法制社会,欠高利贷不犯法,仅是民事纠纷而已,因此任何威胁、胁迫手段来问你要债都是犯法的。所以遇到这种要债的,你完全可以报警,警察到后也会告知对方去走法律程序,否则造成一切后果,高利贷方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到了这个程度,高利贷方也只能选择去走法律程序起诉你。。
假如对方走法律程序,那么你要明白这么几个事:一是只要对方有正规的借贷手续或合同,且年利息不超过24%,那么一切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你就必须给人家还,无论你请哪个律师去给你辩护,基本都是败诉。二是假如利息超过24%不超过36%的,那么你还的超过24%的利息是不会予以退还的,剩余部分你还是要还。三是超过24%年息你没还的,法律不会保护高利贷方,所以超出部分利息你不用还,但是本金和24%的利息你是要还的。一切你都明白了吧。。。。
现在重头来了,一般人是不会告诉你。我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当事人可以告诉你,就算高利贷方赢了官司,法院判你偿还本金和24%的年利息。这个偿还,必须要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来执行。。。因此,当你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时,那么执行法官也无解。这时就会进入调解阶段。也就是说,执行法官会把高利贷方和你这个当事人叫一起,让你们商量看怎么还钱来结束这个案件,因为现在法院也紧张,执行法官不能拖着案件不结案的。。。这时你的机会就来了,你可明确告知高利贷方假如要你偿还本息的话,你根本没办法偿还,只能该咋办就咋办了(其实最多就是每年拘留你一个月,把你个人征信拉黑),如果他们不要利息,你可去在一定期限内去借钱把他们本金还了,这个期限一般是你们双方自行商量。这时,假如你是高利贷方你会怎么想?你肯定为了不鸡飞蛋打而接受这个最差的结果的。。。那么最后你去借钱把人家本金还了,让执行法官结案就行了。。。就这么简单,懂了没。。但是不管怎样,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你不到万不得已时,别用我这招,因为虽然对方高利贷,但是也毕竟救了你的急,给予一定报酬是合理也是应该的,你一定要相信因果报应这个东西。。。我教你这招,是不会有任何律师告诉你的,因为会砸他们饭碗,因为你根本不需要去请他们来辩护。
觉得好的话,请采纳。打字不容易。
上门的话就有点麻烦,和他们协商吧,如果在学校倒也没关系,一个人居住的话就搬家,网络上的那种的就不用还了,换个手机号就行,坐等他告你,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高利贷没那么屌,上征信的那些你自己也了解,还不还自己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