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不给工资,没有签合同,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2024-12-17 19:14: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完全可以,不给工资违反劳动法,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直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他,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劳动法规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员工双倍工资

回答2: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
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回答3:

可以去通过劳动局的工作人员来协助你们,不过有的公司很无懒会通过拖字决来处理事情,最好和一起工作的工友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已应有的合法权益.

回答4:

完全可以去告,不订合同是老板的错,劳动监察大队会罚他软的,而是你的工资都会给你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