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不对
摊销是每个月都摊销的 你前三年每个月都摊销了 所以在第三年末摊销金额应该与前两年的一样
每年的摊销金额为 260 000/10
然后你在第三年年末复核才发现资产减值了 应该从第四年重新计算 在以后的四年中每年的摊销金额为 (260 000-260 000/10*3-30 000)/4=38 000
应该能看懂吧 (*^__^*)
看不懂你的算法,正确的算法应该是260000/10.前3年都是摊销这么多。然后计提减值准备。之后每年摊销(260000-260000*3/10-3000)/4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不低于10年。
新准则没有规定摊销期限。
所以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摊销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