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牌给剪了,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需要和商家协商,在商家同意后可以更换。非质量问题商家有权拒绝更换产品,不属于质量问题消协是不予处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可以的。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1、消费者准备退货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相违背的。
2、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换货,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吊牌是附属部分不是商品的功能部分,商家不能以此来拒绝消费者。
扩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要求: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内的);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拆包装剪吊牌不影响退换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规定
消费者准备退货的商品本身没有产生毁损,就是完好的,
就可以无理由退货,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相违背的。
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换货,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
吊牌又不是用来穿的,附属部分不是商品的功能部分,
商家不能以此来拒绝消费者。
一般可以的,拿着那个给你的小票,最多补点钱,一般都会给你退还的!还要拿着你剪下的东西,注意态度啊,学生身份不错的,就怕你会他店名声1
不可以,商场可不理会你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