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证》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看看下面的介绍你就会很清楚渗搭念是怎么回事了!还可以去你们是在的街道或求职中心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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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哪些人?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人事档案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有求职愿望并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求职登记的人员。主要包括: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中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学生;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除名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和刑满释放等人员。
2.办理求职登记有什么好处?
办理求职登记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实现就业以后可以享受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助、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助、相关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还可以享受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待遇。
3.如何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应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办理求职登记,领取《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以下简称《求职证》)。办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失业前身份证明等。如:《毕业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技能水平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北京市就业训练结业证明》)。
4.办理《求职证》有什么作用?
《求职证》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您享受就业服务、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办理就业手续的凭证。《求职证》有效期为一年,在满一年后的30日内您应到社保所办理《求职证》核验手续,要不《求职证》将作废,您再次求职,还需要重新办理《求职证》。
5.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招聘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
招工、招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的;或者进入社区从事弹性就业的;或者进入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从事社区公益工作的;或者其他途径取得合法劳动报酬但又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都应办理就业登记,其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单位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只要您办理了招聘备案手续或者就业登记手续,就不是失业人员了,就能按照我市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了。
6.如何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枝弊?
您实现就业后(除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持《求职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县职介中心提出就业登记申请,填写《就业登记申请书》和《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在《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栏加盖“北京市城镇招聘专用章”,装入档案,作为记载其就业经历的依据。
7.用人单位怎样办理招聘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的人员,应当自与录用人员确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办理招聘备案手续时,应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办事人员《身份证》、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书、招聘花名册。招聘城镇失业人员的,应持《求职证》。招聘技工学校、职高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毕业生的《丛困户口本》、《毕业证》。
8.失业人员个人如何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后(不包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持《求职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提出就业登记申请,填写《就业登记申请书》和《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在《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卡》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栏加盖“北京市城镇招聘专用章”,装入档案,作为记载其就业经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