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乡镇政府职能如何转变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设惠及十
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建设新农村,乡镇政府就要练好基本功,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给农村发展以更多的关注。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科学发展,才能保证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将是造就乡镇政府的一个大好时机,当前乡镇政府想要有所作为,就应当按照新农村建设“20 字”方针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变管理为服务、变单纯的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真正落到实处。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使现代政府真正成为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者,经济活动秩序的制定者和维护者,经济规则的仲裁者,以及战略规划的制定者,必须把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
(一)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角色定位。
要明确乡镇政府角色定位,首先,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
指挥一切、照顾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方面,在市场主体中起到“调控管理者”的作用,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调控和依法行政能力。其次,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功能,发展公共福利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的竞争环境
,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运行机制。第三,乡镇政府要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作为转变职能的核心,要把不该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从而使政府职能该弱化的弱化,该强化的强化,该转移的转移。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社会管理的水平。第四,乡镇政府要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倾斜、三靠政府保护的行政支配型行为模式,转变为靠市场、靠规则、靠信息、靠创新、靠信用的市场导向型行为模式,树立开放意识、竞争意识、高效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通过提供体制改革、法律、筹融资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服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五、突出公共服务职能,首先是提供公共产品。过去,乡镇政府的服务方式主要是“少出钱,多出力”,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 为乡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乡镇政府实现职能改革后,要求一发展农村生产力为中心,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其一是提供生产性公共产品,如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病虫害防治等;
其二是提供非生产性公共产品, 如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提供农村医疗设施, 建立和落实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建设福利院、敬老院,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等等。彻底改变“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持为辅”的农村公共产品提供模式。其次是服务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保证。乡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
,服务经济切忌下“硬指标”。具体如
: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
(二)乡镇政府职能定位要切实转变到以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为主上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整体上是从直接管理经济转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
而乡镇政府在国家五个层级的行政结构中位于最基层,其职能应与中高层次各不相同。因此,乡镇政府在职能定位及转变过程中,需要全面弱化各项行政管制职能及经济职能,强化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乡镇政府要在深层次上从市场走出来,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保证企业和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研究符合世贸规则要求的调控方式和手段,不断创造良好的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制度环境。凡涉及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事务和服务性工作由乡镇政府全面负责。在社会服务领域,政府重点举办个人不愿办或条件不成熟、不宜推向市场的公共事业,其他的要积极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创新公共事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以向农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产品。 乡镇作为直接面对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负责新农村建设中的乡村规划与农田管理,提供乡村公立公益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由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乡镇政府应更多地配备公益服务职能,改变传统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工作方式,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公共服务上来,以便就近、快捷地为农民提供服务。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全面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等选拔任用干部的基 本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上来。建设高素质乡镇干部队伍,必须根据善于治国理政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到党和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在实践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四)大力推进乡村民主管理和农民自主参与,建设和谐的新农村
乡村民主管理和农民自主参与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障农民主体地位最有效的途径。乡镇政
府职能在实现从以自身作为市场主体向引导农民成为市场主体转变的过程中,全面推行乡村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让农民平等参与乡村决策,改变乡村决策少数领导说了算的问题,让农民可以平等表达利益需求,平等参与研究新农村建设事项。如组织由农民完全自主管理的建设新农村的村民议事委员会,负责制定合本村实际情况的《村规民约》,参与讨论本村重大事项,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权管理本乡镇新农村建设的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有权监督乡镇政府的工作,同时履行村民应尽的义务。乡镇主要领导人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新农村建设与管理中真正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才有可能使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中,从村庄规划到项目决策、资金管理等,发挥农民主体地位的作用。农民的主体地位是建设和谐的新农村的关键,“三农”问题的解决基础在农民。特别是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⑤,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将日益增大。如有些位于发达经济区边缘地带的乡村,由于社会矛盾提前引发,农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乡镇政府工作的重点放在了维护社会稳定。但仅靠乡镇的力量是不够的,动员和组织农民自身力量,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建设和谐新农村。
(五)乡镇政府要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乡镇政府始终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关心、支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心、支持农民尽快增收,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政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服务意识深入到每个党员干部当中;要强化服务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要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体察、热情关心、真诚善广大农民;要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农民克服困难,开拓增收门路;要由对上负责和以完成上级任务为主,转向对群众负责和以搞好服务为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当前,需要着重做好的工作有:第一,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实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乡镇政府要在国家增加投入的主导下,多方面筹措资金,首先从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抓起,着力在促进农民增收上下功夫。诸如加强农村水利、道路、能源、生态、市场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医疗保健、疫病防治、卫生服务体系。第二,努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逐步把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既可以使这部分农民增加收入,又可以增加农业劳动力的资源占有量,并通过非农产业对农业的反哺,使经营农业的人口收入增多。第三,要积极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减少农产品结构低水平重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市场”做文章,使农业生产始终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满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对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专用化、营养化消费需求。发展优质、
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加农业综合产出效益,
不断改善农民收入格局。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当地的比较优势,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提供政策指导与服务,并通过宣传、扶持和示范来引导农民参与。第四,实施科技兴农。政府要大力发展科技农业,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增加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其一,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通过科技人员边搞培训边建设生产示范点的办法,做到“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领农民干”,实现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一体化,逐步形成种养专业村。其二,
大力推广实用先进技术,加速科技成果的 转化。通过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姻,引进优良品种和先进的实用技术,并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利用各种形式深入开展科普活动,促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其三,加速培养科技人才,稳定科技人才队伍。要加大培养科技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制定相应政策,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同时,要建立科技服务“三农”新机制,鼓励科技人才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科技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