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鉴定是轻微伤,第二次鉴定会有不同的结果吗?

2024-12-27 05: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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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可能出现不一样结果。鉴定意见是人鉴定难免受影响出现偏差。是否允许重新鉴定完全取决于委托方。鉴定意见没有违反程序,双方当事人认可,轻微伤没必要重新鉴定。可以补充鉴定。重新鉴定要符合规定。
  《司法鉴定出现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回答2:

第一次鉴定是轻微伤,静脉血栓证是伤引起的留后疑正重新鉴定吗?

回答3:

有可能是一样的轻微伤,但也有可能是别的什么,这种事最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