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工作快满10年,公司准备解雇或期满后不和我续签合同,该怎么补偿? 谢谢

2024-11-24 16: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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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若 7月份之前解雇,如何补偿?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9年多,支付经济补偿金10个月的工资;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上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作为赔偿金。两都都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另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2. 若 7月份之后解雇,如何补偿?
与上面1的问题情况基本一样。

3. 若年底合同到期前,提出合同期满不续签,该如何补偿 ?
如果年底,即您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必须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支付经济补偿金,即3个月的工资,且公司不需要提前通知您。

问题补充:
1. 如果7月份后,原合同是否自动生效位无固定期限合同 ?
7月份以后公司必须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需要支付您双倍的工资。

2. 合同期满后,什么时候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较合适? 是合同期满后3天内,还是...?.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公司必须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2. 补偿金以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平均工资不是很明确,我的总工资=基本工资+福利, 补偿金是否以总工资(1-12)个月和*服务年限/12,不够半年,补够半年,超过半年,补1年 ...对吗 ?
补偿金的基数是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并不是1-12月份的工资的平均数。不够半年,补够半月工资,超过半年,补1月工资。

回答2:

  外企不续签,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外企补偿的,公司至少应该补偿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同意签订的,还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2款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补偿标准依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回答4:

首先,新劳动合同法不具有溯及力,只有在2008年1月1日后的合同才适用新法.
如果楼主离退休年龄不足10年,那么公司不得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提出不续约要求.否则公司有权不续签新合同,并且不用支付任何赔偿.
1,2 如果7月份解雇,那么额外赔偿按照12个月赔偿.
(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则须支付1个月工资)
3 平均工资是值近12个月的应付工资的平均,也就是楼主说的总工资的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