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第二款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我理解此法条两款的用意是一致的,不规定父债子还,被继承人债务大于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无遗产继承或放弃继承,都可以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至于你名下的房产不会受到你父母债务的影响。是否帮父母还一些债务,全凭你自愿。不过,常去看望老人,尽儿女的孝道是应该的。
有,但要满足以下条件
《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你没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他的债务就不要你还,如果你继承了遗产,就一定要将债务还完,剩下的钱才是你的,而如果遗产比欠债少,只要把所有遗产都还债务就行了。
打字不易,望采纳,谢谢了
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免除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这是这种放弃不能影响法定义务比如赡养老人义务,就是说你不能因为不想还债就不赡养老人这个意思,不矛盾!
问题是你结婚和一些花销和这笔债务有关这很棘手,除非能证明清楚父母欠债和自己没有关系或者很小关系,否则就是家庭共同财产偿还,不管是否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