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强制执行还是不给会不会拘留,拘留多少天,

2024-11-17 15: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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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为十五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罚款的金额,为人民币二百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确定的裁决,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的,如果被申请人或者他的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委托外国法院协助执行。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依照赔偿法规定予以赔偿的案件,应当经过依法确认。未经依法确认的,赔偿请求人应当要求有关人民法院予以确认。被要求的人民法院由有关审判庭负责办理依法确认事宜,并应以人民法院的名义答复赔偿请求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我也是身无分文,对方强奸了我,生下了一个女儿,现在又结婚生下两个孩子,一直问我要钱,我也是真没有啊!自己的孩子,有的话能不给吗?

回答3:

不会被拘留的,你知道强制执行代表什么吗?那就是双倍的抚养费,而且是由法院帮拿,只要银行里有钱就能拿到,再没有的话就会查封变卖值钱的财产,不怕拿不到,除非是什么都没有的乞丐

回答4:

我们情况有点相似,只不过他是男的,一无所有只剩身体了,现在小孩成年了一直没问他要生活费他也不给,只要他不骚扰我就谢天谢地了,谁知恶人先告状自己一点责任不负还一天电话责怪我做母亲的如何如何,心里的委屈无人能懂,现在有想起诉他的想法了,太憋屈很

回答5:

我就是不给抚养费,法院能给我安排个吃饭的地方吗,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就有一张嘴,能乃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