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授人鱼,不如授人于渔”,告诉你个方法,你可以去【法律敎育网】上有个法律搜索引擎,法律相关的问题一搜就出来了。好啦,回答你的问题。
(1)确立目标选准路。
走不对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一个好计划二成功的50%。人人都知道计划的重要性,那么如何才能制定出一个好计划呢?根据笔者的感悟,制定计划应当遵循以下三个基本规则:
一是,因人而异。学习没有定势。各人都有自己的学习习惯,况且各人的法学基础、时间、精力、兴奋周期等都不尽相同,故学习计划首要的是适合自己.其中的要义只有一点,那就是在计划中要充分体现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是,略微拔高。所谓拔高,形象地说就是“跳起来摘桃子”。有高度才有难度,有难度才有压力。相反,没有压力则没有动力。所以,学习计划一定要定得略高一些。
三是,重在激励。自我激励是人们增强信心不可或缺的手段。我们所作的学习计划,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能作为自己学习过程的指南;二是能作为学习进度的“晴雨表”;三是能成为使自己不断感受成功、不断得到满足、不断激发热情的“助推器”。
(2)把握你成功的节奏。
如果把司考视为走向成功的一首乐曲,那么恰如其分地把握节奏的“轻重缓急”就成了这首曲子成败的关键。在司考过程中,如何合理分配复习时间是制定学习计划的关键点。根据许多考生的经验,在复习时间的划分上大体有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一月速成法。此法成功者均为实力雄厚的专业人士,他们只需将教材和法条的重要内容有选择性地突击一月,即顺利闯关。虽然这部分人为数不多,但毕竟确有奇才。
第二,三月冲关法。这部分考生一般是:用一个半月读完教材与法条;用一个月背记重点;再有半个月做题练习。
第三,六月备战法。此法通常为:四个月打基础,即看教材与法条;一个月背记重点;一个月做题练习。
“人生是可以策划的。”无论你使用哪种方法,关键要适合你自己,这是计划的法则。无论你如何分配时间,有几项内容是不可或缺的:一是熟悉大纲;二是通读教材;三是精读法条;四是模拟练习。每项内容各有功用,你可以循序而进,也可以穿插而行。
(3)为你的学习计划安装一个“猫眼”。
没有督促,任何计划都难以变成现实。人是有惰性的,加上工作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考生必须创造一种机制来督促自己,每天检查学习计划的执行情况,不断校正运行的偏差,就像街口日夜监视着过往车辆的电子“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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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考生之脱产考生备考建议:
1、领悟性,先行一步了解 2009年真题,搞清楚司考的题型及考试规律。
2、计划性,周密进行每天、 每周、每月的复习规划,严格按计划进行,保证学习的连续性。
3、分类性,按司法考试涉及的学科进行分类,先学习五大重点学科,再进行其他小学科的学习。
4、比较性, 三大诉讼法放在一起对比学习,三大国际法学也放在一起,对比学习。
5、集中性, 集中精力学习法学知识,备考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体系。
6、坚持性,基础理论学习, 要不怕累、不能停,按计划完成任务,并对照真题进行学习。
7、开阔性,注重锻炼自己的逻辑、阅读、分析等能力,多阅读一些经典案例,学会从法律的视角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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