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应遵循无过错补偿的原则,只要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管造成事故的起因是在用人单位一方或在伤者一方,都应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不得视同工伤的情形并不包括违规操作,也就是说即使职工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形,只要其受伤符合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本案中虽然是违反了公司的操作规程,但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生产工作的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㈠项的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查看原帖>>
在公司员工因为工作受伤,只要不是故意犯罪、自杀、自残、醉酒吸毒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雇员要遵守规范流程操作,不要带着消极注意力不集中去操作机械,自己违规操作那这样任何行业对你来说都有危险(特殊情况除外)。
出现违规操作轻则还好重则,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
安全始终第一,安全操作是对自己负责任也是对家和他人负责任。
大企业上有社保还好,小生意雇员流动性大一般都没有上社保,这就苦了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