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驾校就是能使人掌握驾驶技术,并教会人安全驾驶文明开车并协助其通过车管部门的考试取得驾驶证的培训单位。
按目录分类应归为交通运输行业里的培训类单位,但由于市场化程度高,更合理的方法应是归为第三产业里的服务行业。一般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有时飞行员驾驶培训学校也可简称为驾校。
扩展资料:
一、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驾校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
二、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能
(一)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机关党的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负责组织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拟订铁路、公路、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国家铁路局参与研究铁路规划,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拟定民航、邮政行业规划,交通运输部负责衔接平衡。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草案,统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部门规章。
铁路、民航、邮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分别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由交通运输部上报或发布。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五)负责拟定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拟订工作。
(六)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运营管理工作的职责,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拟订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指导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七)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和防抗海盗有关工作。
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牵头组织编制国家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海上人命搜救、重大海上溢油、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八)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国家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校
驾校是交通局下属运管处驾培科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市机动驾驶员培训行业规划。
参与起草本市有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本市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制度、收费标准、考核办法。
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开、停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处理违法办学行为。
负责审核上报的重大驾驶员违法案件的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驾校是一种纯粹的市场产物,不隶属于任何部门。
从经营、内部行政管理等,都是驾校自己说了算。也就是谁投资办的驾校,就归谁管。
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能管他们的部门的话,那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法院
交通部
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