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 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和毒性等危险物品;
3. 反动报刊、书籍、窗口或者淫秽物品;
4. 各种货币;
5. 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6. 容易腐烂的物品;
7. 活的动物(包装能确保寄递和工作人员安全的蜜蜂、蚕、水蛭除外);
8. 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 其它不适合邮递条件的物品。
海关对个人邮递物品的规定,对印刷品、音像制品的监管,对货物类快件的监管,邮件收寄过程中申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