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时代一直延续下来的。“临时工”也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概念,是与固定工、合同工相对应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由于诞生于“同一个时代”,有着一定的“亲缘”关系,他们“携手”迈入市场经济时代,仍然经常“合作”。就业形势严峻,找份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也是不容易的。不出事时,单位与临时工都“不声张”;出事时,临时工就“站出来”。
您好!
无论是那种性质的单位或企业,都得遵守《劳动合同法》,如果之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未满又没有合同约定的违规情况,就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