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入职手续办理的风险?

2024-12-25 1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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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为了规避入职手续办理的风险,HR们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新员工入职手续须严格把关,根据招聘的岗位实际明确新员工入职应提供哪些资料。不同的岗位对新员工入职手续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岗位需要提供上岗证明,如会计需要会计证、司机需要有驾照等等,许多技术产业的企业对资历有较严格的要求,对学历和文凭有要求的岗位,则需要进行学历的验证,这可以通过网上来查到。一些特殊行业,涉及到技术保密的,对于新入职员工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纠纷,对于新员工入职,应要求新员工提供离职证明,这一程序一旦不做的话,若录用了尚未离职的员工或核心人员,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纠纷。完备的离职证明,可以从法律上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该员工已经和前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该员工不存在竟业禁止的情况;聘用该员工不存在侵犯其他用人单位权益的情况。因此,相对于承诺书来说,离职证明在保护用人单位方面更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有效规避用工的法律风险。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这是对劳动者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法律上的保护,而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上应是当天入职当天就要签订合同,否则一旦员工仲裁公司需要赔偿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HR们需要做的是,详细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可自作主张,否则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法律纠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HR们也需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处理劳资关系的能力,劳动者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企业同样也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企业的权益。
  第三,规范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的规定,规避新员工试用期的法律风险。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公司都有试用期的规定,这是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留有一个空间,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考察企业是否是合适的,而用人单位则可以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判断新员工是否能为企业所用。在试用期的规定上,各用人单位规定不一,有的公司规定,约定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入职后有6到8天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可正式上岗,培训期间有工资,如培训不合格,则培训期间没有工资,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有法律风险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即使员工培训不合格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的。有的公司还规定,试用期过后才能签订合同,然而问题在于在一年内员工都可以申请双倍支付工资的。有的公司规定,试用期过后才会为企业购买社保,而员工一旦就此事举报企业的话,企业不仅要补交社保回来,还会有滞纳金。《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完善新入职员工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为了更好管理新员工,HR们应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健全新入职员工管理制度,明确新入职员工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入职工作流程、新员工入职培训、试用期的规定、员工转正的条件等内容,以使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企业制度一旦制定出来,就必须严格执行。新入职员工管理制度应尽可能详细,把入职前、报道、入职后的程序和内容告知新员工,同时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岗位技能、企业文化、企业管理制度、人事结构等都可以成为新员工培训的内容。
  第五,完善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制度,以帮助试用期员工尽快融入公司的工作氛围中。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应坚持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事实和档案记录为支撑,原则上力求客观、公正、全面,重点考核试用期员工的工作适应性、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工作主动性和职业操守。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一是为了让试用期员工感觉到压力,能够重视所从事的工作,二是通过考核来评估其能否胜任本岗位,三是通过考核来考察其综合表现。在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期间,要明确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者的责任,原则上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应是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的公正性、客观性负有第一责任,并在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表中须签名确认。当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回答2:

在三茅今日打卡上学习总结如下:控制好员工入职关,会减少不少HR工作后面的麻烦事,在办理员工入职手续时,我们还是做得比较好的,具体是:
1、员工必须提交的共有资料:罗列一下,它们是:《员工入职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或户照原件(或复印件2张)、免冠一寸照片2张、户口本复印件1份(包括户主及本人页)、入职健康体检表。这些资料是针对所有职位,不管是新就业的员工或已经有工作经验的员工,必须在入职时准备齐备,否则不予以入职。
2、员工须提交的其他资料:如大学毕业需另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如已离职需提交原有单位的离职证明,如电工需提交电工上岗证,如司机需提交驾驶证,如简历中说明自己在某方面有什么水平或能力则需提交相应证书(如:高级HR师需提交人社部颁发的一级HR资格证,高级工程师则需提交高工职称证等)。
3、员工入职领用用品:公司各部门健全了员工领用物品清册,并让领用员工签名,今后随时可以备查。
4、员工档案保存:员工提供的资料连同员工劳动合同、奖惩情况、培训情况等信息一人一袋的装入员工档案袋里,专门存放于铁皮柜里,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任何人员的档案和材料,并定期更新,即便员工离职也需要再保存2年才予以按程序销毁。
5、减少法律风险: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招聘时有义务相互如实告知各自相关情况,如果入职资料不全、不真实,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比如:员工在入职前就得了肺癌,如果入职不体检,公司就可能承担其工伤事故的风险;若员工虚构曾任职位,却未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后因工作能力不够而要求其离职,就不容易找到合理的理由,如诉讼容易证据不充分。相信少HR同行是深知个中道理的。
6、其他作用:其实,丰富和完善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不但可以减少一些法律风险,而且还可以为HR的后续工作带来不少好处。比如:为今后员工晋升提供能力证据,为内部培训师提供人才资源等等。

员工的“入、用、留、离”就好比我们吃东西,只有控制好了“入口”关,我们的身体才会少生病,肌体才会更健康;也好象长江、黄河的“源头”一样,各源头的水质决定了沿途流域的水质和生物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我们饮用水的质量,真所谓:企业也需防“病从口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