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因为你现在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经没有什么法律关系,就算是以前单位有违法的地方,你也已经同意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机会,言外之意就是你对单位以前对你不当的做法已经谅解,鉴于此,律师的说法是有道理的。
不过,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申请仲裁。如果可以受理的话,那么诸如考勤表、工资单等这些由单位保管的证据你可以申请仲裁委或者法院向单位调取,这个应该能行的通,而且单位必须提供。考勤表与工资单对比后不难发现其中的不符(但是单位有可能修改其中的一项),这样或许能证明你的加班事实的存在,以及未付加班费的存在。
祝你好运吧。
发动你身边的同事一切要公司讨个说法,一起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法院反映情况,相信人民的力量吧,恐怕这是你唯一的办法,因为你以前得加班等情况现在不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