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2024-11-27 02:58: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并且缴纳上诉费。
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二、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对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
在申诉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执行。
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的,可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原判决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回答2: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由当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请再审或进行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回答3:

我们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通过二审法院纠正一审判决,但是想让二审法院改判并非易事,需要当事人一方做足准备工作。建议从以下方向准备上诉事宜。

第一、在规定的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并交纳上诉费。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第16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提交书面的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上诉费。司法实践当中很多当事人不知道上诉期或者没交上诉费导致错过二审法院改判的机会而悔之晚矣。

第二、分析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有无错误、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第170条明确规定,二审法院是否改判主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是否错误,适用法律是否错误,是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事项。因此,我们应当从上述事项准备上诉事宜。

第三、积极收集新证据。具体包括反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的新证据,也包括一审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证据,如审判人员违反回避规定或者存在受贿等违法情形等。

最后,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打二审案件,可以更好地进行收集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参加庭审活动。由于二审案件属于终审,一旦再次败诉,判决将会生效,因此建议当事人需要积极准备上诉事宜,争取二审改判的机会。

回答4: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的是需要继续上诉的。需要写好上诉书递交原审法官凭上述须知到中级法院交纳上诉费。通知一审法院移交案件。书写上诉书时要注意。
1,在上述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件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述理由要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原审确定性质不大,实用实体法不当。违反了法定程序。
上述书是在判决书下达之日起15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5:

刑事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的十天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 民事判决可以在接到叛决书后十五天的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