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迟到和旷课行为的处罚,应当按照学校规范处理。即使是交班费也应该遵循自愿原则,帐目公开原则,否则与私吞诈骗钱财无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没有规定教师有收取学生钱物的权利。该教师收取的财产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并公开向学生道歉,补偿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的精神损失。
这人真会创收啊
补充:不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真是缺德
别说那老师是山东的啊....真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