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看错,你应该是没有付汇吧?既然没有付汇,何来核销之说?
外汇局和银行是有内网联接的,你没有在银行付汇,所以在外汇局根本就查不到你有未核销的记录.
要不信,你可以去外汇局,找工作人员给你打一份逾期未核清单,根本就不会找到你讲的那几笔没有付汇的业务。
7月1日开始外汇局要试行一种分三个等级的制度,一级企业可以不用再到外汇局核销,二级的基本和现在一样,三级的只能以货到付汇的方式进口,而且一旦进入到三级就得在三级里呆上六个月。
要进一级的前提是把09年以前付汇业务在7月份之前都核销掉。
外汇局只是想把操作比较正规的进口企业纳入一级,减少工作量。
不付汇的进口业务,必须事先申请,事后等到外管局查到你们了,你们再补救,就比较麻烦了,恐怕是凶多吉少,处理不好,外管局可能会处罚你们。 关键还是看金额多少,如果金额很少,也不会有太大的麻烦,如果金额巨大,恐怕你们有嘴也说不清了,准备好罚款吧。
几百美金也无所谓了。。。我们经常有这样的东西,免费提供的,报关行报了一般贸易,多少年了。。。财务都没说什么。。。
想到办法了,以收抵支的方式,已经做到最后一步了,待补上付汇联就可以核销了,谢谢各位
请注意,是进口关单!你们所谓的延期或者内销,那是出口单据。
进口关单的核销没有特定期限,通常外管局要求在付汇后30天进行核销,实际操作是关单到了就核销。你这个三个月问题不大,但是建议立即核销,否则外管局会问这问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