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在一审判决书下达前能否撤诉?

2024-11-21 03:15:2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我们这里的情况,第一次未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会予以准许。
2,6个月后再次起诉,仍是一审 这属于“一事不再理”的特殊情况
3,准予撤诉就不会在有判决书了,会有一份准予撤诉的裁定 不论裁定还是判决书都是本次诉讼一审的结束
4,撤诉并不算实体上处理过,怎么可能算一次一审了。。-___-||

补充:我说二次判离是我们这里的情况,且前提是第一次未准予离婚(即可能存在第一次即准予离婚,但大多为第二次方才准予),也许你们那里不同,一次即可。

如果未撤诉,而本次判决未准予离婚,半年后你再起诉,那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当大。
可能你律师和你说的话你并未完全理解,或者理解有误,建议你再跟他交流一下想法。

回答2:

原告在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3:

一审
我们国家是二审终审制必须解决
重新起诉的话会受到一审判决书,受到判决书以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