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

2024-12-21 13:08: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房屋拆迁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等之类的费用,原则上来说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回答2:

拆迁补偿,虽然各地的具体做法有所不同,但即便原则还是一致的。
如果你要求按照1:1分配安置房,这是合理的。因为拆迁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市场评估价给以补偿并分配不小于拆迁面积的安置房。
但又两个问题要高清楚:
一是该房没有房产证,如果当初是购买的,还有没有合同之类的凭证保留。如果有,拆迁补偿是不会有问题的。如果没有,居住20多年有没有向别人付租金,如果没有,也可以认定为使用权房,拆迁补偿也不会有问题。
二是门市房的拆迁补偿,不仅价格与住宅不同,而且分配的也是门市房。
认定是否属于门市房,只能根据营业执照和税务凭证。如果有营业执照,按照门市房补偿和分配门市房,否则只能按照住宅拆迁并分配安置房。
以上不是法律规定,而是一般做法,仅供参考。

回答3:

如果按照改造房补偿的话。那你房子上看看有几个户口了。如果有2个户口的话你可以按照管家规定的棚户区改造享受的拆迁补偿和房屋补偿,如果没有户籍那就只能按房屋补偿给你了。
你所说的产权问题。你原来的房子如果你有证明是你的,即使没有产权证。也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如果证明不了房子是你的。这个问题就麻烦了。因为房屋补偿问题都是给与房屋当时人的。即使你住年头再多。好像也没有说房子就是你的了。
纯属青岛这边的政策。你那边什么政策。要看当地情况!

回答4:

你的情况应该是正常的呀,1比1的补偿应该不会有问题

你没有房产证
可是你这房子有没有其它的文件类的证明房子所有人是谁呢
或者是单位分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政府分配的,由原政府出具证明
已故老人的也可以开出相关的证明
或者居委会,

你说的住了一段时间这个房子自动算谁的
这个是有特殊情况的
不是每个产权都会按这个去定
而且门市房的话
你是自己在用还是给人家用,那你自己用,是不是有工商证明
人家用的没有租用合同
只要情况属实你的补偿就跑不掉的

如果很多情况不能有主力证明,那么你的补偿可能会少一些
具体的条款每个地方是不同的
如有房产与国土证的,少一样的,和没有的,
是不是会有补偿差距

这个就必须通过你在当地了解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