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回答:
1、你不是当事人、是代理人了?调解书的内容应当按调解时的双方在调解时达成一致意见的笔录制作,如果调解书内容与笔录有出入,应在签收前找法官要求更改或不签收、请求判决,一旦调解书双方签收、生效,很难再更改:违约金没有约定不能再增加;“必须如期偿还才免除部分利息以及分期”的条件可以试试找法官更正,但即使笔录中有,也有很大难度。
2、对方没有诚意:应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3、拖下去对方可能丧失偿还能力,就说明现在有偿还能力:尽快申请执行、同时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只要有财产线索,执行调解书中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的债务不成问题。
4、调解书中确定分期偿还:不太可能在申请执行时会一次执行完毕,因为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你方还无权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可能是预设的一个陷阱。
想不再分期执行、一次性执行,只能和执法法官协商、由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过,对方可能在承诺一次性履行完毕时还会再要求减免。
5、对方超过调解书确定的期限不履行: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履行部分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计算。
1、不同意楼上朋友的意见:
(1)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有同等的效力,未经法定程序认定调解书有违法之处、并经法院撤销的,不能擅自撤销。
(2)对方拒不执行:不能做为申请撤销调解书的理由,但你台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在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内。
2、如果你所说的“调解书”是在申请强制执行后、由执行法官主持你们双方做出的和解协议:对方拒不履行,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对方拒不执行调解书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当然也可以申请撤销调解书。
可以,调解书相当于民事合同,在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撤销。
然后要求法院判决,拿到判决之后去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还是要看民事调解书的具体表述内容,原则上是可以根据民事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存在要去撤销调解书的问题的,但是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全部债务,是要看调解协议的具体条款确定的。
另外,你的问题是否表述清楚,你所说的“调解书”是否是指民事调解书?如果不是,而仅仅是调解后形成了调解协议而后你撤诉,那么你只能重新起诉的。
如果仍有疑问,还是建议你直接向当地律师做全面咨询吧。
1、你好,调解协议经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并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得申请撤销。
2、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因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而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另外,如果调解协议中有违约金的约定,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三)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