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能怎么办

2024-11-13 02: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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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孩子上幼儿园了,我们是两个省的人,他家黑龙江,我家吉林,非起诉么?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德尔,但是你并不能持这个离婚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前夫的个人财产,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前夫真的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话,那么也只能到法院起诉,而且是到前夫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起诉的理由就是要求前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费用,具体的该一个月该支付多少拿看孩子的具体花费以及单独地的生活生平以及前夫家的经济状况,也就是要综合考虑。
  那年前夫汇的两千元,一个月两百,你自己算吧,看是支付到哪个月就满这个数了。
  我现在已再婚了,想让女而随我姓,需要什么手续,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直接到孩子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更改姓名的手续,所需要的证件各地略有不同,而且这方面管理比较混乱,建议你到当地户籍部门咨询。事先最好和前夫商量一下,毕竟也是他的孩子。
  如果他不支付我孩子的抚养费,我是不是可以让他永远都不能看孩子?
  你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就算他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你也无权剥夺前夫探望孩子的权利。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好。

  补充问题:
  不管前夫是干什么的,前夫应当当负担的孩子抚养费,具体的数目是根据前夫的实际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花费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的,言外之意抚养费没有具体的标准,这和父母很有钱就给孩子买汽车、父母很穷就只好给孩子买自行车的道理是一样的。
  你再婚后,想再生育的话,要到你老公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准绳手续,但是你们再生育的话,就是第二胎了,虽然这对你现在的老公不公平,但是对你是过于公平的。准不准予生育二胎,要看你们当地的实际规定,各地略有不同。

回答2:

他不支付抚养费你要向他居住地法院起诉,根据现在的生活水平给付抚养费。至于你想让孩子随你的姓氏法律上准许,但是我觉得很偏激,不论姓谁的姓氏他都是他父亲的孩子。他不支付抚养费是他不对,你不允许他看孩子是你不对。

回答3:

男方有义务出抚养费,建议你可以找男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现在就可以起诉,法院会受审.抚养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但你不能因此剥夺对方的探视权。

回答4: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用,现在就可以起诉,法院会受审。如果未成年改姓名很容易的,直接去当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不过如果不认识人就要等很长时间,比较繁琐。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用,你当然可以不让他见孩子,就算对方支付,你也可以不让他看孩子,这取决于你。

回答5:

离婚以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男方有义务履行,不履行的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