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在你办私事时受的伤是不能算工伤的。
但你的情况有点特殊,是在办完私事在回去上班的时候受的伤,那时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这种情况类似于一般意义上的上班路上受伤。
在认定工伤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都遵循保护弱者的原则,就是:能认定工伤又可以不认定工伤的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工伤。
所以,你可以先要求单位为你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单位不愿意,那就要你自己在一年内去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你的情况有点特殊,建议必要时请律师。
现在要做的一件重要事情是准备证据,特别是能证明你是在办完私事后回单位的路上受的伤的证据。
请假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请假途中,并非上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们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上班时间出工作范围以外受伤,不算工伤。但可以适当补偿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算工伤。你请假的话应该也算符合规定吧。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同情你的遭遇
但现实是残酷的
公司不会认为这是工伤
更不会赔钱
法律方面我没太多的了解
但是
你会因为这点工伤费花很多的官司钱去和公司打官司顺便丢掉工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