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简单的概括)
2024-12-28 1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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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拓展资料

人民代表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泛指拥护宪法的各阶级、各阶层和各人民群众团体、组织。

凡是能代表一方面的人民群众的,都可以称为“人民代表”,而不需要按国家法律程序产生,也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

回答2:

人民代表的权利:

  1. 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 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 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 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 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 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 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人民代表的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 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 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材料拓展:

人大代表权利中主要是质询权:

  1. 询案必须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

  2. 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3. 质询案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写明质询案的案名、质询案的对象、质询案的案由和案据。

  4. 质询案中提出的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5. 质询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更多内容可以在百度百科中了解:百度百科 人大代表权利

回答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最高国家权力。依照我国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回答4: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权利有:(1)出席代表大会会议权,人大代表有权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及其它有关会议;(2)审议权,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3)提议案权,可以提出属于本级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4)选举权,包括决定任免权。参加列入大会的选举事项,并可对提交大会讨论的候选人名单提出意见或提出新的候选人;(5)询问权,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6)质询权,可向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7)罢免权,可以提出对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罢免案;(8)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9)表决权,可以对大会交付表决的议案、报告及有关事项或人事任免案表示愿意和选择;(10)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有:(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活动权;(2)视察权;(3)持证视察权;(4)依法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权;(5)提议临时召集代表大会会议权;(6)列席会议权;(7)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权;(8)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此外,人大代表被罢免时有申诉的权利,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言论免责权,并在时间、经济和物质上受到保障。

问:人大代表有哪些义务?

答:代表法中没有专章规定人大代表的义务,但对代表提出了要求,也就是代表应尽的义务,主要有五项:

一、要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二、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的机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三、要同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四、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并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提出的问题;五、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回答5:

人大代表主要有审议、提案、提议、选举、质询、询问、罢免、表决、提出建议意见批评、视察等10项职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以各方面的权利,同时也要求人大代表履行相应的义务。法律专门规定了代表有以下一些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按时出席代表大会会议;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执行职务的活动;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选民的监督;保守国家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