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执法局,就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者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简称执法局。官方简称是城管执法局。所以,城管局与执法局肯定是一个局。
但是不排除有的城市是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并立存在,那就是你们是管理机关,他们是执法机关。但是实质上都是统称的“城管”,这一点毋庸置疑。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简称城管执法局、城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主要职责有: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区域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区域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区域城市管理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区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扩展资料:
全国各城市对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制度及机构设置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
一些城市借鉴德国秩序局、意大利城市警察公共秩序综合执法以及澳大利亚城管执法将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等发达国家经验,强化城市综合执法制度构建;一些城市通过强化“大部门、大城管”将后期运行管理与末端执法监察职能进行整合,强化服务导向。
一些城市将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管理与执法职能以不同形式进行整合,以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但应看到,中国政府改革和发展综合执法制度,将多个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归并到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但有大合并和小合并两种模式。
把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制度发展的未来趋势,必须认识到法治是对城市管理及执法监察的首先要求,要把握执法监察的二重性(Duality)。
理解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充分认识执法的监察意涵和监察的执法属性,以城管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加强综合执法,构建精简、集约、高效的城市执法与监察体制,通过城管执法工作促使城市治理各利益相关方依法履责。
推动构建面向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城管,支撑规划、建设、运行一体,决策、执行、监督协力,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转型,推动实现城市法治、精治、共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主管部门,其职能主要是依法对城市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执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局的两方面职能
城管执法局一般包括两方面职能:
①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即巡查监察职能;
②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法律制裁,即处罚惩戒职能。
城管执法局的职能范畴
城管执法,事实上是将过去中国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监察职能,即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能集中行使,一般包括: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及实施行政处罚的职能。
当然,随着综合执法改革的推进及对城市管理认识的深入,城管执法的范围还在不停的调整。
城管执法局机构的来源及其制度演变
城管执法局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演变的产物,是强化城市综合管理、依法管理的产物。《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指出执法监察的二重性,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探索经历了从城建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到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再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的发展。主要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阶段,城建管理监察制度的诞生(1978—1995);第二阶段,城管监察综合执法制度的探索(1996—2012);第三阶段,城管执法监察的探索与发展(2012至2019) 。
城建监察的诞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城市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建设管理问题凸显,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市容环境监察入手,相继组建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监察队伍,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风景名胜区等专业监察大队,通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传统单位及社会主体依法履行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责任,这也是城管执法监察制度的早期发展阶段。
城管监察综合执法
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也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演变为更加综合的城市管理监察。1997年5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局对北京市政府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北京市宣武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成立了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启动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1998年到2000年,北京市所有区县均完成了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组建。2003年1月,在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基础上,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
城管执法监察
2012年9月,北京市的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城管物联网平台投入运行,保障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作为城市管理执法监察一体化探索,成为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与执法监察发展的新方向。2013年,北京市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在更名时,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增加了“监察”,正式更名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化城管执法的监察职能,明确了城管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执法、综合协调、综合监管三大职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连续就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并相继出台一系列关于城市管理与执法的重要文件,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被放置于更广阔的政府服务转型与社会共治视野下审视,城管执法被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配套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就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五位一体”智慧化升级。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2017年1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发布,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规范。
参考资料:
宋刚, 王毅, 王旭.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J]. 城市发展研究, 2018, 25(12):119-127.
城管简史:城市综合管理、城管监察与综合执法发展演进[J]. 城市管理与复杂性, 2018
城管执法局是由多个部门合并或综合组成的部门,他们的工作内容主要如下几点:
1.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治和保障(原市容局管辖)
2.城市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拆除(原市政管辖)
3.城市商铺立面整治(户外店招广告方面,最实际的权利)
4.城市卫生坏境的保障(原环卫局管辖)
5.城市毁绿移树的查处和规范(原园林局管辖)
6.城市非法流动摊点的规范和取缔(原老城管部门管辖范围)
7.市政道路非法占道停车的管理和处罚(原交警部门管辖)
8.渣土车等建筑“三车”的管理和整治(原市容局和交警部门管辖)
9.城市牛皮癣的清除(原环卫局管辖)
2010年部分地区城管试点新增管辖权:
1.符合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建设环境影响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符合公共卫生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符合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和城管做生意,最主要的是户外广告这一块。
城管拥有的最实际的权力是户外广告(包括门头店招广告,户外大型立面广告,灯杆旗广告,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高炮”广告牌)的审批权力。
如果有渠道和城管做生意,那就往这上面靠,(广告公司的话可以和城管联动规范化广告牌制作和设计)。
如果你是装潢公司,立面整治中违法违规的广告牌拆除你也可以涉及。
另外,城管部门大量的聘用协管员,这些协管员的制服和装备不是政府配发,而是城管局下设的各中队自行订购(相对统一订购),制式服装和装备(皮带、皮鞋、武装带)等都是需要采购的。
其他的我也想像不到什么了,城管部门虽然是执法部门,但是在政府单位内的权重比重较低,除了广告审批外,没有什么像样的权利了,所以也没有什么“政府采购”的需要,如果你经济实力较强,还可以考虑的是城管执法车辆的采购。
现在城管的执法车辆情况很乱。以皮卡为主,有些地方城管部门规范化建设正在加强,一些老旧车辆将被淘汰。而且会有统一的采购标准。(比如,在安徽合肥地区,城管新采购车辆会以瑞鹰、瑞风等本地江淮汽车厂生产的商务和越野车为主。三菱猎豹也是普遍采用的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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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有些地区城管部门还会配备摩托化中队,摩托车也是可以考虑的采购对象。
非常抱歉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些,完全手写。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谢谢
最新补充:绿化中的树木种植还是由园林局管的,城管局只管违规移栽和砍伐的处理,就是说,肥肉还在园林局手里。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经法定程序颁布后组织实施。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4)负责指挥、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使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职能;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受理跨区案件。
(5)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各区(街)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7)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8)负责城市绿化方面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9)协调规划局,指导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或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协调环境保护局,指导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环保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1)协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导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2)协调城乡建委,指导城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筑工地管理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3)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