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加班费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5、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6、如无证据,可以做一份电话录音。
7、你也有权要求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5、单位不得终止你的合同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想一定是你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才会明明不满意还在这里工作这么多年。以报怨的心态去面对领导和工作不如以积极和感恩的心态去面对。想想十年来,你在这里的成长,你在这里的快乐,想想对方给你提供的工作环境,我劝你听从领导的安排,也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不必在什么“保障”上费心机。祝你快乐!
没有签合同就没有保障。
公司为什么不发工资条而只发现金,是因为不想留下任何把枘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下,他们更加权威。